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sexSelectedText ? sexSelectedText : '性别'}}
{{ageSelectedText ? ageSelectedText : '年龄'}}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sitename}}

【邢台123招聘】2019劳动法:老板对试用期员工不满意,能直接辞退吗?

时间: 2019-12-06 14:35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原创]

请用微信扫一扫 浏览量: {{clickNum}}

【问题】

某公司高薪聘请了一名运营经理,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该经理入职一周后,公司老板认为其撰写的文件修改多次仍达不到自己的预期,遂告知行政总监辞退该经理。行政总监担心有风险,遂向律师咨询,可以直接以此为由辞退该经理吗?


【律师分析】

一、虽然是试用期,但是用人单位没有任意解除权。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即构成违法解除。

二、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针对试用期员工的情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不满意属于主观判断,辞退员工需有客观标准。

上述咨询中老板对员工不满意,是一种主观判断,认为员工没有达到其内心要求。但是主观判断无法使劳动者理解和把握,也无法使司法机关在争议发生时进行有效判断,因此在劳动关系中,不能以老板或者管理者的主观判断作为标准,而应当以客观标准作为依据。

“录用条件”即是作为判断劳动者工作是否合格的客观标准。用人单位可以就各个职位制定相应的录用条件,并由劳动者入职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劳动者的考核标准。如发现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除了不符合录用条件外,其他合法解除情形仍然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除了专门针对试用期员工的情形外,其余五种情形仍然适用于试用期员工。如发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相应情形,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

用人单位应注意明确录用条件,将主观判断通过客观标准明确化、标准化,并及时进行考核,如发现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部分文章和图片来于网络和网友推荐,如未署名,系检索无法确定原作者,原作者可随时联系我们予以署名更正,或做删除处理。谢谢!


邢台招聘邢台123招聘邢台123招聘信息邢台人才网邢台招聘会邢台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