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89年,是邢台唯一一家二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是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托管合作单位,长期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打造集医疗、科研于一体的冀南地区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精神专科医院。由中央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医院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编制床位350张,一期工程住院部已于2017年12月投入使用。
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说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执行。应届毕业生入职两年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从事临床一线岗位工作的,五年内不得调动岗位。 三、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2、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发生过医疗事故的人员;曾发生医疗纠纷且未处理完毕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法 1、本人现场报名并采集影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5张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周一)-12月4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周日)。 5、报名地点: 襄都区开元北路和人民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六楼大会议室。 咨询电话:03195273122; 15832902895。 五、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笔试,第二轮为技能操作/面试。考试最终成绩由两轮成绩按比例汇总。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服从医院的组织安排,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点报到、抽签考试顺序,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七、体检与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成绩的排序由下一名考生递补。 八、福利待遇 符合招聘条件经考试录用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享受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试用期基本工资不低于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参照事业单位待遇套改工资。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部分文章和图片来于网络和网友推荐,如未署名,系检索无法确定原作者,原作者可随时联系我们予以署名更正,或做删除处理。谢谢!
柏乡招聘,柏乡人才,邢台柏乡招聘,柏乡人才网,柏乡招聘会,邢台招聘,邢台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