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sexSelectedText ? sexSelectedText : '性别'}}
{{ageSelectedText ? ageSelectedText : '年龄'}}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sitename}}

劳动法系列之一:薪酬保密

时间: 2021-12-09 00:00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原创]

请用微信扫一扫 浏览量: {{clickNum}}

  很多公司都将薪酬保密制度作为公司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一旦违反将给与除名等严重处罚。

  以违反薪酬保密制度作为开除员工的理由,合适吗?


  关于薪酬保密,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实务中对于薪酬保密制度倾向于合法观点。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民终356号判决书中写到:“薪酬保密制度为企业的一项管理手段,企业通过与员工以合同的方式约定薪酬保密,并限制员工打探他人薪酬的行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合理范围内的薪酬保密规定应属有效。”


  即在法无明文规定情况下,薪酬保密条款的制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程序合法有效。所明确,即薪酬保密制度的内容必须要具备合理性,例如核心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以及难以量化考核的岗位等,采用薪酬保密制度具有合理性。


  虽然劳动法中确立了“同工同酬”的原则。但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这一分配原则具有相对性,并非指相同岗位员工的工资数额绝对相同。


  如果员工违反了薪酬保密制度,惩处措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严重程度作出合理的处理。只是打探同事的薪酬情况,没有其他危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在具体的实务判例中,多数法官都倾向于无法认定其行为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此时企业如果强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企业将承担支付双倍补偿金的法律风险。



  声明:刊载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无盈利性质使用,若信息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处理改正或删除。